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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須知

請領婚姻/遷徙/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
  • *申請人資格

    1. 本人。 
    2. 受委託人。 

    *應備證件

    1. 當事人親自申請: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 
    2. 委託他人申請者: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、委託書。 

    *規費

        每張新臺幣15元

    *注意事項

    • 遷徙紀錄證明書:僅提供86年9月30日以後全國電腦化連線作業之遷徙紀錄證明。

    *受理戶政事務所: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。 

最後異動時間:2023-02-10 下午 05:2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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